
元月28日,公民記者通過自媒體公佈了江蘇省徐州市豐縣歡口鎮董集村一間破屋中拍到的情景。視頻中,一位衣著單薄的中年女子脖子上套著長長的鐵鏈,牙齒所剩無幾。記者試圖交談,卻聽不懂鐵鏈女的語言。視頻一出,中國的人口販賣現象再度成為熱議的話題。豐縣和徐州黨政調查組從1月28日到2月10日四次回應公民記者的報導和網民的質疑。但是,官方四次發佈的「事實」不僅缺乏獨立質證,而且前後矛盾,至今有關「鐵鏈女」的身世仍然多處存疑。目前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國仍然存在大規模系統性販賣和奴役女性的現象,而且這種現象泛濫的根本原因在於制度。
「鐵鏈女」的身世之謎
官方在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聲明中,完全否認這名女子有可能被販運拐賣並受到虐待,稱她在1998年6月在歡口鎮與山東魚台縣交界「流浪乞討」,被董集村村民董志民的父親「收留」,起名為「楊某俠」,同年8月與董志民「領證結婚」,「有智障表現」,20多年來陸續生下八個孩子(七男一女,最大23歲,最小的只有兩歲),並宣稱她的精神問題惡化,「毆打家中老人和孩子」。
從2月7日開始,當局部署警察攔截公民記者調查並拘留探望「鐵鏈女」的獨立人士,同日發佈新聞,宣稱確認了「楊某俠」原名為「小花梅」,是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人,被同村桑某帶往江蘇治病「走失」。直到2月10日第四份通報出台,官方才承認此事涉嫌販運,稱已對董志民和兩名涉嫌販運者進行「刑事強制措施」。
從否認販運、拐賣、沒有「非法拘禁」的「合法婚姻」,在短短的11天內,官方以曾經否定的罪名快速鎖定了3名底層犯罪嫌疑人。這樣高效結案速度完全像中共以往處理類似案例的手段。在嚴格的戶籍管理、維穩基層網格化和計劃生育控制管理體系的24年中,被販運、拐賣、被婚姻落戶、經常遭受暴力的女子完全消失在中共各級黨政組織的視野之外說明了什麼?官方的說辭試圖掩蓋什麼問題?
董集村男村民購買異地女性為「妻」,虐待這些女性、強迫她們生育不是個別案例。從1985年到2000年,每年被誘騙和拐賣到徐州地區的女性從幾百名到數千名,不少被販賣或隨後被「婚姻」遭受暴力的女子出現精神問題。被販運女子主要來自雲南、廣西、四川和貴州,警方處理這類案件是實際發生案件的九牛一毛。
當局公佈資訊稱將這名女子的DNA與《公安機關查找被拐賣/失蹤兒童資訊系統》和《公安機關DNA資料庫》資訊對比,「沒有任何匹配」。但是在中國沒有任何獨立機制可以驗證公安機關和政府公佈的資料是否屬實。另外,公安機關只是從2009年才開始建立被拐賣/失蹤兒童人口及相關資料庫,遠遠不能覆蓋所有被拐賣或失蹤的女性。
販運和剝削女性是「致富」和「維穩」的一部分
政策造成數量龐大沒有戶籍登記或被偽造戶籍的女性,使得販運和剝削女性成為「致富」和「維穩」的一部分。
根據中國2001年人口普查數據推算,從1980年至1999未報戶口0-17歲女童人數約有1500萬,絕大多數是農村女孩。中共強制計劃生育、黨國父權統治和古老重男輕女的陋習(這種陋習主要存在漢族聚集地區)是造成如此龐大數量女孩從戶籍登記中「失蹤」的原因。「楊某俠」有可能是沒有戶籍登記1500萬女孩中的一位,「小花梅」也可能是偽造原戶籍被婚姻落戶的另一位女性受害者。
戶籍中「失蹤」或被偽造原戶籍的女性成為販賣行業的「商品」,她們是拐賣的主要受害者。這個行業也是中共體制下被保護的特殊產業。村鎮黨政、公安、民政部門以及婦聯等是中共維穩的農村基層組織,它們經常對被誘騙和拐賣女性的投訴不予理會,反而偽造這些受害女性的身份證明使她們成為本地男村的「合法妻子」(許多女性受害者不到婚齡),對本地男村民虐待這些外來「妻子」的暴行不聞不問。 尤其是這些受害女性被迫生育後,中共基層組織只會勸說她們維持家庭穩定。 這些機構唯一干預的是完成上面佈置的的計劃生育指標。 有些受害女性被落戶的村、鎮黨組織負責人(也包括更高級別的中共官員)包庇重要的人販子,甚至直接以婚姻介紹為名指揮 和組織販運,名曰「買媳婦是解決本地大齡未婚男青年婚姻問題的好辦法,率領鄉親共同致富,使地方保持穩定」。在一些受害女性被拐走的村鎮中,這些地區的中共組織認為女性多「出走」一些,「計劃生育工作好做」。
販運女性網路與中共黨政和公安系統盤根錯節,販運和買賣女性成為這些網路和機構快速盈利的方式。中央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要求是保持政權穩定和經濟增長,對如何致富沒有限制。販運女性網路與中共黨政和公安關係密切,網路高層不少人本身在中共黨國體制內。中共高層決定「打拐」時,販運女性網路主要人物預先掌握消息,轉移、掩蓋網路節點或暫時收手,風聲過後,擴大經營範圍。有時,一些販運女性網路中彼此分散的底層下線人士被判刑,作為「打拐」的宣傳成果。「打拐」與買賣女性都是中共從上到下獲利的產業。
被官方稱「小花梅」來自雲南省福貢縣,但官方公佈的信息沒有提及福貢縣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下轄縣。雲南省是所有省級行政區販出女性最多的省份之一,其中省內自治州和自治縣被販運的非漢族女性占多數(主要是12-29歲)。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是中共統治下最貧困「三區三州」之一,當地農民平均收入只佔中原和沿海地區漢族聚集區同階層的四分之一,甚至只有十分之一。「三區三州」資源豐富、地域廣大,貧困完全是中共掠奪和發展歧視模式造成的。以婚姻和找工作改善生活為名是販運者對受害者和她們家人常用的騙辭。這些地區被大量販運的非漢民族女性,說明了在中共體制下她們處於階級、性別和民族壓迫的最低階層。
中共從立法到執法 制度性地剝削和奴役被販運的女性
中共處罰人口買賣主要依據是《刑法》中的「拐賣婦女兒童罪」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罪」最高刑期是死刑,不能說不嚴厲。但是公安部門以這兩個罪名立案處理的案件分別是實際報案登記的十分之一,大量女性下落不明或情況不明,但有誘拐嫌疑沒有列入調查,也不計入拐賣案件統計。因此與實際被販運女性數量相比,公安部門處理的案件微不足道,立案調查的幾乎全部是底層人士。收買被拐賣婦女者被懲罰更是罕見。中共宣稱的「嚴打」、「打拐」、「打黑」不過是定期的宣傳表演。
此外,如果女性被販運,後來被迫涉入性產業而被捕,公安部門往往沒有連帶對販運和強迫賣淫罪行進行調查,經常只是對「娛樂」等場所和被迫涉入性產業的女性實施罰款,掃黃年年掃、「娛樂」場所性服務照常開,中共以此制度性地剝削這些女性牟取暴利。
雖然中國政府批准了《關於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議定書》,但是《刑法》中的「拐賣」定義與這項國際公約中「販運」人口有很大不同,中共只承認販運人口的盈利目的,但是否認以奴役和剝削女性的「販運」目的,從根本上否認了販運、買賣和剝削女性是現代奴隸制度最主要的特徵。
徐州當局、其他地方當局以及公安系統對販運和迫害女性很有「作為」,體現了中共體制的黑社會性質,與販運女性網路根本是一丘之貉。中共18大和19大主要政治局常委都曾經擔任過販運和買賣女性七個最猖獗省的省委書記。中共將壓迫女性作為維持專制和父權制度的主要手段,它宣稱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際上是現代奴隸制,大規模系統性對女性施加暴力和控制並販賣、奴役和剝削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