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鴻海投資中國新紫光的決策 重傷台灣科技產業長遠利益

  • 2022-08-12 09:23 作者:蔡明芳
莫讓鴻海投資中國新紫光的決策 重傷台灣科技產業長遠利益
在美國致力推動全球供應鏈重組以及籌組晶片四方聯盟之際,鴻海集團投資中國官方控制的新紫光集團引起社會極大的關注。(圖:中央社資料照片)

鴻海董事長劉揚偉在本月10日的法說會中表示,「鴻海投資新紫光,本來是簡單的財務投資,剛好有這樣的機會,因為有一個合作的基金,可以讓我們參與,所以,我們參與了」。工業富聯雖為中國上市公司,但其母公司鴻海即為台灣的上市公司,其所欲投資的新紫光集團是由中國智廣芯控股百分之百持有,智廣芯控股的股東除了中國國有資金外,其第二大股東晟粵產業投資合夥企業中就包含鴻海旗下工業富聯,工業富聯通過興微產業投資合資企業認繳出資 98 億元入股。在美國致力推動全球供應鏈重組以及籌組晶片四方聯盟之際,鴻海集團投資中國官方控制的新紫光集團自然引起社會極大的關注。

在世界各國對於投資中國管制趨嚴之際,鴻海集團選擇背離供應鏈重組的趨勢並入股中國官股集團的可能原因如下。

首先,由於鴻海集團在中國的營收對其影響甚大,中國的集團體制可能影響鴻海子公司的投資決策,即鴻海集團是被動入股智廣芯控股。其次,鴻海集團確實認為新紫光集團符合其公司利益而進行評估,若此,則顯示鴻海集團的投資只考慮財務利益而忽視中國日益增加的政治風險。然而,鴻海董事長劉揚偉指出鴻海集團投資新紫光集團是因為其中的成員有一些是鴻海的客戶或供應商,透過客戶,建立更好投資關係,可以獲得好處。由此說法來看,鴻海集團投資紫光應是屬於後者,即財務利益的主動投資。

就政府的角度而言,其對鴻海集團此類投資行為應予以嚴格審核的原因至少有二。

第一,鴻海集團雖是民間公司,但是,其過去成長的過程持續受到台灣政府相關政策的補貼,且其目前極力發展的MIH 電動車開放聯盟,也是目前政府的重點產業推動方向,若這類公司在投資中國產業只考慮其自身的財務利益,而忽視其投資中國關國有企業或控股公司對台灣產業所帶來的負向外部性,則政府有必要對於鴻海這類企業進行嚴格的管制。例如,這類型公司有無可能將其在台灣的電動車聯盟技術或相關的研發資料,透過其中國子公司工業富聯傳送到其所入股的智廣芯控股,已讓鴻海集團與新紫光建立「更好的投資關係」,進而傷害台灣的其他公司利益,故政府有必要消除此類外部性對台灣產業發展的傷害。

第二,大量台商回台投資生產並輸往美國,證明台灣是美國「可信賴」的供應鏈,台灣已是美國對中國採取科技管制的主要受益者,若台灣政府允許國內上市公司投資中國官方股份極高的公司或毫無對策,這將顯示台灣可能成為美國管制關鍵技術出口到中國的破口,喪失台灣是美國可信賴供應鏈的地位,這對整體台灣電子產業所造成的傷害將難以估計。

最後,在美國總統剛簽署2800億美元的美國晶片與科學法案(CHIPS Act)之際,其內容包含取得美國補助的企業,在十年內不得在中國或其他不友善的國家建置新廠或擴充先進製程的產能,這顯示美國對於中國的科技管制的嚴肅態度,而非僅限縮解釋廠商有無領取美國補助。不論台灣要成為可信賴供應鏈的重要一員,或保護自身的科技產業利益,台灣政府對於上市公司投資中國國有基金或企業,不容有任何模糊空間。

作者》蔡明芳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與經濟系合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