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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8 15:52別讓臺灣人由共鳴變反感(下):台港不同 民主社會需要時間取得共識大選期間另一種經常聽到,但又感覺那裡怪怪的「港人聲音」就是「上屆大選後,臺灣政府對港人愛理不理,移民政策收緊,根本就是『過橋拆河』」。有關這種論調,每一次聽到都會很氣,氣在兩個部分,一是說這些話的人本身;另外氣的是媒體。 先說媒體部分好了,大選前有很多媒體都在這一題來作報導,我也受到不少媒體邀請。短短大選前後一個多月的期間,他們大抵都會是說想要問問我們這一些在臺港人對大選看法,其次就是港人留臺難處。值得留意的是,他們一開始已經用帶有立場的「難處」來問,而不是用「狀況」來形容。我在這段時間,有 5 - 6 家來自不同地方的媒體記者這樣的開場白來說明來意。 每一次聽到以後第一時間都會說:「老實說現在的我在留臺問題上暫時都很順利,畢竟我是一個受專案保護的流亡者,那你還要訪問嗎?」或許,聽到一些留臺港人因移民政策改變而失去定居資格。但始終我並非這一類別留臺人士,所以我不能代表他們發聲。至於我在「專案」當中尋找留臺方法的時候﹐或許本來就是一種先難後不明的狀況。一開始知道自己以工作身分留臺,不管多少年都不能獲取定居資格。到後來制度鬆綁,只要在臺工作 5 年,第 5 年工資達到最低工資 1.5 倍,就能申請定居。 對於專案人士,無疑是臺灣政府的一種友善表現。面對記者一直問到「臺灣政府對港人留臺條件『不友善』的地方」根本回答不了,只好跟記者再三解釋。然而,彷彿得不到對方想要答案,最後好幾份訪問都沒有發佈,取而代之的是一堆「在臺港人嘆留臺困難,為二次移民作準備」、「在臺港人感覺定居無期」等論調的訪問。感覺上,有種將在臺港人拉到風浪口,隨時引起新一波的「臺港矛盾」。 明白他們也是在報導受訪者真實想法,然而只著重單一立場,而忽略另一種聲音,反過來某些時候我會以為是親中媒體以報導形式,「勸退」正準備離開香港的香港人,甚至讓「在臺港人」群體中加重焦慮⋯⋯ 另一層面就是部分「在臺港人」群體中,的確有部分聲音指「臺灣政府贏了選舉就忘記香港人」,每次聽到都會有種不明所以然後氣上心頭。我總是會講一句:「說這番話前,請先了解一下臺灣社會狀況,與整個現實環境。」 臺灣是一個民主國家,人民能夠以手上選票去決定國家總統以及國會議員。一個有責任的政府,是要為人民負責,自然政策上不能過於側重外人。臺灣過去一直是本土意識較重的國家,相對澳洲、加拿大這類移民國家相比,臺灣在移民政策上一定與她們有所不同,臺灣政府要面對臺灣本土社會能否有能力去消化突如其來的大量新住民,這一切都是要經時間去考察,急不來。但我知道,對水深火熱香港人來說,現狀就像是熱鍋上的碼蟻。所以,有時候才會有一時的氣話。 我相信,過去香港人很討厭港府每天發放 150 個「單程證」予中國境內人士到港定居。香港人會不爽他們來港與港人爭奪各種資源﹐如教育、醫療、工作機會等,讓港人生活變得困難。當時,因為我們沒有一個公平、民主的議會體系,特首以「小圈子」選舉方式產生。養成港府「可以忽視民意,但不能背叛主子的心意」。使香港在主權移交後大倒退,甚至間接引發中港文化差異及矛盾衝突升級。 我們既然離開香港,來到一個自由、民主國度,明白所有事情都要有過程。若然在等待期間不如己願,就認為別人「過河拆橋」、「消費香港」,或許說出這話的時候,同樣是消費臺灣人對香港人的關心,把一切看成必然。而忽略「幫忙不是應份」、「臺灣在幫助香港的同時,同樣承受不少壓力」。如上篇文章一樣﹐若然你是一個臺灣人,聽到這些說話會有甚麼感覺? 作者》張寧 香港青年,反送中後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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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21:45習近平熟讀中國歷史?中共一直標榜習近平是一名熟讀中國歷史,吸收了「中國五千年治國」經驗,中共喉舌「人民網」早年於「白紙運動」前更曾撰文,以「用書香涵養民族精神」來形容他。然而,習近平上任近十年間,坊間一直以「習包子」來形容這名國家主席。到底他真的是一個熟讀歷史的「高人」﹐還是「土包子」,相信大家心裡都有答案。 最近,中國有一名教師,向他「直線抽擊」,以「向習近平借錢買房」為題,拍下一段短片,藉意向習近平陳情訴說民間疾苦。並借古諷今,指希望自己能「成為魏徵那樣的人,但可能結局是比干」。雖然他自己,甚至大家都知道,該名老師下場應該是兇多吉少,要如魏徵一般成就偉業,在現實中根本不可能。但顯然在中國境內由下而上作反抗的意識形態在近年已經遍地開花,熟識歷史的領導理應了解政權危機,從而作出對策。 習近平的維穩處理,無疑是一種引火自焚 中國歷史中大家或許只會留意到朝代末年,民不聊生、官逼民反。很多人都認為,那種時代已經降臨,差不多改朝換代。但在我眼中仍有一段距離。因為尚欠缺一種元素:變節 / 外力。中國自古以來所有成功推翻王朝的最重要因素不是人民反抗的決心。人民的決心是導火線,而能夠成功就要靠擁有實權或對政權有威脅的人士。 回望由有文字記載的歷史,我們不難發現幾乎每一次改朝換代都有一定「腳本」:由於社會出現一系列天災人禍等問題,導致國內民不聊生,社會怨聲載道,如果以現代的說話解釋,就是通膨、糧食危機、人力資源不足等等「經濟危機」。引來一眾民眾起義,其中某位朝中將領又或是地方勢力人士擁兵自立,加入反抗陣營 / 聯同外族一同對抗朝廷,激戰過後成功推翻改朝換代。簡單幾句,就把一段漫長且悲壯的戰爭輕描淡寫,若然細心代入,就不難發現成功完成歷史的過程,當中的重點在於「地方勢力人士擁兵自立,加入反抗陣營 / 聯同外族一同對抗朝廷」。 基本上無論是那一個國家,為了要自保,定必在國防上建構一定完善系統,民間與國家的實力差距一定會有明顯落差,否則國家就像形同虛設,如「豆腐」一般任人宰割。因此一般黎民百姓基本上難以撼動分毫。雖然在現代的民主化國家,政府由民主選舉產生。因此,政權會在爭議議題或社會層面上讓步。但相反地在一個極權國度下,沒有民主制度保護,難以令政權作出讓步。儘管如此,執政者為鞏固自己地位,會平衡朝政體系內各勢力的利益,以及避免國內混亂讓「外族」(以中共現化說法可解作「外國勢力」),都會聽從各方建議。魏徵那一種「諫官」就因此出現。另外,縱然要剷除「異己」又或是清除朝中「危險勢力」,作為一國之君都需要尋求朝中其他勢力幫忙,以免被「反將一軍」。 然而,習近平由再度連任開始,就忘記了「水清無魚」的定律,以十年時間將黨內不同派系的「精神領袖」級人士「清走」、「法辦」、「雙開」等誅除異己,同時又將各黨、政、軍大權於自己一身,目的是要防止一切「兵變」的可能。 看似杜絕後患,實際是種下禍根 能夠在一個極權的「山頭林立」之中建立一個自己的山頭勢力,當中一定有過人之處,可能是驍勇善戰、可能是善於發展經濟、又可能是強於對外交涉。或許他們不一定是為人民謀福祉,但肯定在某範疇上有一定能力,甚至早已建立起一個屬於自己的穩固勢力,自成一國。然而,當朝廷突然要將所有反對聲音「滅聲」,而且成功滅聲的話,代表習近平這一個人對外界一干人等都不信任。這是歷史中所形容「昏君」的條件。 如此這種情況之下,或許他不像古代昏君「荒淫無道」(其實我從來覺得「荒淫無道」是一個莫須有,如果那時候的風氣接受「賢君」後宮佳麗三千的話,怎可能會覺得「昏君」才會「荒淫無道」?)但都一定是「殘暴不仁」,因為維穩過程非常強硬。甚至在現實中因對人不信任,找來扶政的都只不過是一個只聽指令,而不懂開創的人,結果樣樣事情都要「親力親為」。 沒有一個人可以專精每一範疇,所以,最後在無一個有能之士幫忙扶政的情況下,只會一步錯就會加強內耗,當朝內出現內耗而無法解救時,財政、社會等危機難以掩蓋時,無須「外國勢力」介入,一直被打壓的地方勢力,根據人性會選擇「隔岸觀火」還是「乘機而出」?當反對陣營聲勢浩大,朝內一眾原來只為「打工心態」的臣子見勢色不對,會否全都忠心護主?還是選擇變節?這全都是「人性」,「人性」就充滿變化。但是「硬件」上習近平正正就是將中國推向「改朝變代」的劇本。 作者》張寧 香港青年,反送中後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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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9:44香港環保政策盡顯現被滅聲的悲哀最近不管是香港境內還是海外的港人,討論的熱話都落在香港的「環保政策」。網路上一直在揶揄新政策,外帶不能使用包含餐具、蓋子在內的塑膠製品。當眾人焦點在政策擾民,木餐具供應商示範木刀切牛排用了三根叉子時,另一邊廂,日前環境諮詢委員會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通過了大灣區「新田科技園」的環評報告。接納計劃中所建設「新田科技園」,根據報告該計劃將需要填平新田 248 公頃的濕地,如此重大的事情在昔日香港定必引起「千重浪」,無奈市民卻沒有太大反應。 根據過往「新界東北發展」、「高鐵風波」、「天星碼頭」重建等經驗,每當出現大規模改建,社會上各保育及社運人士定必會站起來反對。然而,今次的「平靜」明顯就是香港人在「國安法」與「 23 條」的淫威下,所出現的效果。 猶記得大學一年級的時候,媒體課的教授曾要學生們列舉不同的媒體,分析他們的政治立場。當時,教授提到一份在香港聲稱月賣過「百萬份」的報章(香港人才懂的「梗」),他們是親政府立場但是跟傳統「左報」不一樣是相對軟性。因為他們「大事親政府,小事罵部門」,只要不把槍口對準政權,閒時罵罵政府部門就可以看似「中立」,同時又能將小事成為市民發洩管道,疏通民怨。 或許這一策略是成功的,成功讓香港人在言論自由被消失情況下,為壓抑找到一點點的出口。境內香港人現在面對社會各大小事件的看法都是看似不想提不想理,政權要每個港人對社會麻木。然而,人是情感動物很難對身邊事完全麻木,假如當情緒日漸被壓抑,總要發洩。然而,想大聲疾呼又會擔心被視為與政權對抗,受到「國安法」與「 23 條」的逼害。取而代之,就是加重政治「娛樂化」的演繹方式又或是出前審視一下,甚麼題目可以講,甚麼題目要無視。 或許我們活在擁有言論自由的台灣或其他國家,很難確切感受到活在陰霾下的香港人。香港人很有靈活性,而且又會一直一步一步試探底線。也許,境內港人現在就是在試探,在大事情、屬於政治敏感的議題(如「 23 條」立法、土地政策、國安教育等涉及到「國安」、「政制」、大形利益等事)避而不談,只討論小事、甚至只把茅頭指向政府個別部門(警察、國安等執法部門除外),以換取有限度的「暢所欲言」的空間。但誰也明白這一切亦只不過是一時紓發,因為在過不久的將來,極權隨時能「大搬龍門」以言入罪⋯屆時,相信以香港人的智慧,一定又會有另一出路。再者,若然極權真的打算將唯一「出氣口」都堵截來換取「安靜」的話,相信市民很難以「沉默」來回應。 作者》張寧 香港青年,反送中後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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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8:44勿忘留在香港的手足 但別跟絕望的人說明天會更好記得十年前在一個場合中聽過著名填詞人林夕分享他的創作心得,那時候他舉了一個例子:如果有一天你站在大樓的天台,有一個人擧過圍欄,準備一躍而下了結自己。而你只有一句話的機會讓對方打消輕生的念頭,你會說甚麼?如果直接跟他說「明天會更好」、「希望在明天」相信只會加速對方自由落體的可能。因為,對方就是被生活打跨了,不相信作任何事情可以改變現狀,才決定離開人世,說這些正能量話語,只會讓對方覺得自己輕生是對的⋯⋯想不到這一種角色扮演的假設性問題,在十年後居然幾乎讓每個港人都需要代入起來⋯⋯ 最近跟從香港來臺灣旅遊的不同朋友聊天,縱然不想接受,但不得不說,發現海外與境內香港人彼此在思想上開始愈走愈遠。這一句話沒有甚麼褒貶之義,只是一種時代的感嘆。而這一種的轉變也不應該以「一刀切」的「對與錯」來衡量,相反,拿出來討論是希望大家以最大程度去理解對方。 跟朋友聊天時,或多或少會討論到彼時的生活近況,不管是自己在海外生活,又或是留在景物皆非的香港,大家都會互相分享。然而,最大感觸就是彼此之間對未來的看法。不少境內港人,其實對社會又或是政治等事情,都出現一種「抗拒」。這一種「抗拒」在我感覺認知上,它不是因為恐懼而生,相反更像是一種「厭倦」,一種疲態的條件反射。 甚至,當他們知道不少海外港人或組織發起活動聲援香港之際,更聽過不少仍在香港的人會講一句:「有用嗎?」這對離開了香港,仍為香港付出僅餘能力的人而言,當然聽到不會有很好的反應。甚至有可能因此成為彼此的一個小磨擦。但是,當冷靜一下,嘗試去理解或許也會覺得他們的冷淡也是不無道理。 在海外的港人活在自由的土地下,生活一定不會像境內港人一般,受到政權直接的監控以及威脅。加上,除非經常往返香港,否則對香港的印象(甚至最真切的了解)只會停留在離開那一剎。一切好與壞都只是自己腦海中的一種情感投射,與現實不一定掛鉤,甚至可能會與現實有明顯落差。又或是直白點說,會有一種難以感受到他們活在誠惶誠恐當中的感受。 當海外人士不斷透過各種方式向港府甚至中共表達對一切高壓手段的不滿。然而,在境內的港人,眼見一切的集會、聲援、制裁不單只沒有令世界向好,甚至一天又一天墮進更深的深淵,眼巴巴看見一條又一條的惡法生效、自由一點又一點的被剝奪。或許,在部份境內港人眼中,就像一開始所說那個故事中危坐天台的人,跟他們分享這一些資訊,或許就是那個說「明天會更好」、「會看到未來」的人,眼見現實有落差,又怎會相信未來? 在我眼中要勸籲一個輕生者回頭的最佳方法,就是讓對方知道「這世界並不孤單」。經常說離開了的人有一種責任,就是要讓留下來的人繼續前進;另一邊廂,人在外亦要建立民族群。要鼓勵留下來的繼續向前,不一定是「硬橋硬馬」式的動作,或許只是簡單地釋出一個「生活好好過.一起好好過生活」的訊息。可以是讓對方知道雖然彼此分隔兩地,大家生活環境與地域不同,但是大家精神上互相扶持﹐大家一直不孤單的互相走下去,至於有關政治活動也是會參與,只不過分享時不要把這些活動視為改變世界的唯一出路。 作者》張寧 香港青年,反送中後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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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11:40「國安法」下仍立「 23 條」(四)對流亡者的趕盡殺絕再強調一次,基本法 23 條在我眼中並非為仍身處香港的人而立,畢竟,香港在「國安法」的「眷顧」下,媒體被統整成「一言堂」,只說政權想聽的聲音;立法會被「完善」,議會內只有政權喜歡的民意代表。一項又一項惡法、中港融合法案一一被通過,市民又擔心受到「國安法」折磨,一切縱然敢怒亦不能言。然而,「基本法 23 條」是要讓海外的異見者「收口」﹐當中包括的是流亡境外的異見人士。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以及特首李家超多次強調「 23 條」要對付流亡者,但問題是按道理流亡者人在外,基本上只要流亡者一日不回港,港府就不能怎樣。然而,「 23條」偏偏想出兩種方法守株待兔,以及引蛇出動的方法。 「 23 條」中﹐有一項早前已經提及過,現在再提醒大家一次。「 23條」中有一項罪名叫「隱匿叛國」,亦即「知情不報」 。若然一個人知道有人觸犯「叛國」等罪行而不通報者,同樣視作「叛國」論。 23 條讓流亡者家人成為人質與代罪羔羊 一般而言,流亡者踏上流亡之路都非常趕急,而且都是隻身離開,畢竟時間倉卒,離開香港要爭分奪秒,或許要先等自己安頓好才能將身邊人接走,又或是因現實原因,認為自己有風險,但身邊人因沒有即時危險性,所以很多流亡者會選擇自己先離開。 然而在「隱匿叛國」之下,仍在港的家人就可能成為港府的拘捕目標。從前已經有不少媒體又或是流亡者講過,當流亡以後其家人經常受到香港警察,又或是國安處人相關的執法單位登門騷擾及問話,希望知道流亡者下落,又或是要求家人「勸籲」當事人回港「自首」。 然而,家人都可以簡單回以「不清楚對方去向」就能簡單打發。畢竟,在當時的法律底下,他們不會有任何法律風險。而「 23 條」立法後,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執法單位可以以「隱匿叛國」去把流亡者的家人甚至朋友拘捕。在 16 天的羈留過程中,或許再電腦、手機又或是通話紀錄等不同途徑找出與流亡者對話,即可以入罪。 假如你是流亡者,你還敢連繫在港家人嗎 人在異地少不了思鄉、思親之情。然而,在如此的情況下,敢不敢與家人聯繫?在如此狀況下,慰問家人的一個看似平常又簡單的又會不會成為一種壓力、一種恐懼?生怕因為這種聯絡讓家人出現不必要的被捕風險? 當流亡者與家人溝通這一種精神寄託都被奪走時,人在異地,精神狀態很容易出現狀況。然後,如果又同時遇上生活、身份等現實問題,流亡者的精神狀態更不禁讓人擔心。 另一種情況有可能是,以在港家人作誘餌,讓其家人「合作」勸籲當事人回港,以換取家人的自由。這情況並非子虛烏有,鍾翰林流亡英國後,曾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過,國安處的工作人員在他出獄後,曾要求他合作收集異見者資料,甚至「勸籲」他們回港等。 中共最愛「以民鬥民」、借刀殺人的技倆。若然,當某些仍在港的家人,突然無辜地受到政治逼害,介時就是人性的考驗,到底是要三緘其口,以保流亡者安全,但換來自己承受牢獄之災;還是與執法單位合作,供出家人下落,甚至勸誘其回港?我不敢妄下定論,因為世間上有很多因為現實利益而傷害至親的事情;亦有很多為大義而捨身成仁的大愛者。 反過來流亡者得悉家人因自己而身陷險境,會選擇「一人做事一人當」,回港受審,還是內心充滿內疚的在異地「苟且偷生」?這一切的兩難大考驗,無疑是要逼使流亡者精神壓力承受不了而放棄掙扎。 另一種比較守株待兔的方法,就是港府拒絕為有「國安風險」的人士續發特區護照,這對政府而言有兩種成效: 首先,當因暴動等政治罪行而入獄的人正開始相繼刑滿出獄,然而當中有不少都是 1997 年後出身的人,因此不一定擁有 BNO 或其他護照,政府在「 23 條」之下,可以拒發特區護照予他們。那就表示他們縱然出獄,但仍然被關在香港這一個大型牢房中,動彈不得,以此防止他們流亡海外,或與其他海外機構合作等,以減少「外國勢力」得到更多港府的不人道、打壓異見者的資訊輸出。 除此以外,亦有不少流亡又或是因本港政治氣氛不良而移居海外或申請庇護的港人,其審判期亦相繼接近屆滿,若然有一些個案申請失敗,而原護照因經過數年間的歲月,而出現過期的狀況,他們必須要在護照過期前續期,否則在異國中會變成一個無身份人士。當無身份之下,會選擇繼續在外地無了期等待,還是回港一了百了?這一切的人生選擇題,在「23 條」之下定會出現不少,但無論怎麼選,對港府以至中共政權都沒所謂,畢竟可以無成本,讓自己「進可攻.退可受」,但可憐了流亡者,在外地仍要面對一關又一關重重的心理壓力測驗⋯⋯ 作者》張寧 香港青年,反送中後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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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11:30「國安法」下仍立「23條」(三)臺灣人到香港隨時成為被統一的人質基本法「23條」另一個細思極恐的點是「域外效力」,看到這一點時當下的第一個想法是:中、臺之間隨時出現「人質外交」風波⋯⋯所謂「 域外效力」簡單來說指,假如在香港境外觸犯有關「23條」的「罪行」,當入境香港時執法者就能對相關人士作出拘捕行為。 試簡單以一個例子說明:假如有人曾於香港境外的任何地方,曾經參與過支持港人集會、在網路上散佈過相關文宣;又或是提出過「臺灣與中國」不一樣等等的言論,假如某一天因某種原因到香港,香港警方就可以以「23條」所賦予的權力將入境者拘捕。 「23條」絕對可以讓臺灣社會出現前所未有的大撕裂 首先,不管你對香港的事情有多關心與了解,縱然對香港事情漠不關心,不代表閣下就可以逃過「23條」的魔爪。因為只要你是臺灣人,就很容易進入「23條」的射程範圍。 我經常提醒讀者一點:「中共為達到目的會無所不用其極。」在統一的議題上一樣!坊間有不少的論調指,中國正向臺灣進行各種滲透,當中包括有文化、經濟、政治等等,目的是要臺灣人放下戒心,又或是接受對岸,將「兩岸一家親」渲染為臺灣「主流聲音」,讓兩岸統一變得易如反掌。 幸運的是,根據臺灣國立政治大學在選選舉期公佈的民調顯示﹐逾80%受訪民眾指,希望兩岸關係「維持現狀」甚至偏向「臺灣獨立」;只有不足10%的臺灣人民希望「統一」。另外調查又顯示,超過60%認為自己是「臺灣人」,只有 2.4% 認為自己是「中國人」。 一直希望統一臺灣的中共,見到該份民調會有何反應?若然要增加臺灣本國內支持「統一」,現行的「威逼利誘」手法不足讓「統一」成為主流,共機擾臺的「威逼」方式對臺民眾而言不夠貼身的話,中共隨時可以想:倒不如用「23條」,以香港作為一個製造話題的熱點。 「23條」隨時使訪港臺人身陷囹圄 根據剛剛所提到那一份政大民調,相信很多臺灣人都不會認同「臺灣是中國一部份」這句話,但不管認同與否。中共一直都堅持這一套說法,在香港新刊憲的「23 條」中,當中涉及到「分裂國家」罪行。而香港又是中國一部份,假如有一名臺灣人只是單純到香港旅遊又或是出差﹐於入境期間被發現曾經發表過「兩岸維持原狀」、「文化上中國、臺灣不一樣」,又或是反對過「統一」的言論。可能只是普通的於網路上發表意見,又或是在社交軟件中與朋友閒聊。若然在過關時被相關執法人員以「國安」為由檢查手機,發現以上內容。隨即可以「分裂國家」罪將該名臺灣人拘捕。然後經歷前一篇文章所指的16天羈留期。 若然發生如此狀況,你認為臺灣本國內部會出現甚麼清況? 媒體會大肆報導,臺灣政府必須採取行動交涉,親中團體趁機大肆炒作,「臺獨無好下場」、「政府漠視人民安全」等,將責任歸咎於臺灣政府。部份較怕事等中間人士又可能會有一部份人因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目標,因此不敢於網路上表態,甚至見到中共的手段而屈服,傾向「統一」。另一陣營又會指出中共的無賴、橫蠻,中共的惡行罄竹難書,面對兩邊陣營再度爭拗,讓臺灣社會再度加劇撕裂。當社會撕裂引起混亂,就是中共所樂見的景象。 中共慣用的統戰套路是「紅螞襪鬥黑螞蟻」,當敵眾時想辦法讓其撕裂產生內耗,當內耗出現就逐少收割,積少成多逐步逐步成為大多數,慢慢就足以找到可以決定大局的「大多數」。觀乎今年的選舉結果就是一好好例子。(待續) 作者》張寧 香港青年,反送中後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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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11:20「國安法」下仍立「23條」(二)魔鬼總在細節裡後患無窮但「無反對聲音」的基本法「23」條,終於在3月19日被快速通過。修訂過程前後僅只花了11天就通過「二讀」、「三讀」,並於3月23日刊憲,正式上路。海外人士在討論立法過程如何橫蠻、如何違反常理,以及生氣。在境內港人如何擔憂,把一切有風險的Post文刪除。甚至有網店在「三讀」通過後立馬宣佈停上營運。 「23條」在「國安法」的背景下「全票通過」,甚至,連立法會主席梁均彥在無反對票的情況下表明立場,投下「表忠」的一票。一切荒謬行徑都被世人看在眼裡。然而,這一切並非我要討論的重點。而是「23條」的目的。 「23條」的魔鬼細節 「23條」的規限比「國安法」更多更廣,甚至,連「 射程範圍」的覆蓋率,與「使用方法」也比國安法來得容易。現時,台海關係一再緊張,以中共一貫處事手法,定必會好好利用一番⋯⋯主權移交以來,香港一直執行「基本法」然而,基本法中第23條一直未有落實執行。其原因是因為內文沒有明確的尺度,官方解釋權過大,引起人身安全疑慮。 與「國安法」相比,「23條」所列明的罪行有所不同。「國安法」列明的只有四大罪行,分別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外國勢力干預。 而剛通過的「 23 條」則列明「七宗罪」,分別為:分裂國家、叛國、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除「分裂國家」外,基本上其餘的都是新增項目,明確一點來說是為之前的「四大罪」再引申去。 然而,當所有「罪名」定義擴大與列明「罪行」,不就是代表紅線更明確,讓大家知道法律標準? 很遺憾的告訴你:絕對不是! 「23條」讓法網擴大但界線含糊 根據「基本法」憲法指,基本法第 23 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在剛通過的法案中,文件提及的罪行內容與刑罰看似清晰,然而充滿混亂,我嚐試引用當中一兩個簡單的例子來討論一下: 根據立法會文件顯示,「隱匿判國罪」是指沒披露他人犯叛國罪,其行為最高可判處 14 年監禁。 人是群居動物,尤其是在現今社會生活,總會認識來自不同地方的人士。不一定是朋友,但是總算是認識。假如,某一日身邊有認識的人、甚至朋友,因涉嫌犯下「判國罪」,由於平常跟這一名「叛國者」有一定交流,所以受到執法部門懷疑,有知情不報的「隱匿判國罪」嫌疑,結果被送往執法單位進行問話。 縱然對對方的「叛國」行為一無所知。但由於兩者之間的確有一定接觸,因此有可能被執法者扣留。若然希望在扣留期間尋找律師幫助,履行自己作為公民權利時,裁判官有權拒絕在扣留期間 48 時內為嫌疑人尋找律師。因為條例當中,只要裁判官「有合理理由懷疑此人已犯罪」或「此人即將被捕」時,就能簽發命令,「禁止被捕者在被捕後最初48小時拘留期間會見任何律師」。 結果被捕者極可能在沒有法律知識的情況下獨自面對執法盤問。在法律邏輯上,人是沒辦法證明不存在,又或是不知道的事情,結果只能以「不清楚」、「不知道」、「沒印象」的傳統辯解方式意圖為自己辯護,撐過這一段單獨扣押時間。 可怕的是,新法例執法者有權將羈留時間由48小時延長至16天!被懷疑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捕者,沒有被起訴前的羈留時間一般是48小時,但警方可以以「不合作」、「案情嚴重」等為由,向法庭申請兩次延長羈留時間,每次申請成功可延長羈留 7 天,連同最初被羈留的2天計,最長可被羈留16天。 在如此不見天日的情況下,嫌疑人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如何確保近半個月的羈留時間內不會受到嚴刑對待,屈打成招?(待續) 作者》張寧 香港青年,反送中後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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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2:05「國安法」下仍立「23條」(一)到底習近平在怕甚麼?由本年二月一日起,特區政府就「基本法 23 條」立法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咨詢,預期咨詢期完結後,政府將會立即呈交立法會進行表決。咨詢期接近尾聲,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夏寶龍忽然再次訪港,展開為期 7 天的旅程,並與商界、青年人、教育界等人士會面,明顯,今次訪港的目的就是要「23條」穩穩上馬。然而,香港已經有「國安法」,真的有必要為「23條」立法嗎?以習近平為首的中共到底在怕甚麼? 中共最怕的不是人民「造反」而是「變化」! 對中共而言,要做到一切事情就在掌控之中,首先要制止社會出現難以預測的「變化」,才能使政權得以「穩定」,習近平尤其相信這一套。觀乎現在中常委架構全為「習家軍」、黨內多個「非習」派系逐一被不同原因清算,甚至離奇死亡⋯⋯都不難理解所以。黨內要「穩定」,要做到「派系清零」又或是「派系歸順」,方能讓習近平在黨內權力固若金湯。 然而,在社會上會產生「變化」而導政「不穩」的最大因素就是「人群」。因為每當「人數愈多,變化走向愈多」,這是一個不變的真理。而令到人民聚集、無私地對抗政權,往往都是因為民眾對社會產生一種「信仰」,相信社會會改變,變得美好。 中共一直想辦法去鉗制思想,嚴打社會一切對中共不利的意識形態思想,並不停宣導「愛國」、「國家強大得不能撼動」的思想,就是希望盡一切方法阻止「改變」這一種「信仰」的種子在每人腦海中萌芽。只要當社會上,人人都相信「改變無望」、「就是要認命」、「不能撼動威權管治」之時,對中共而言社會一切都變得盡在掌握之中。 而要讓曾經相信過「未來會變好」、嘗試過「團結站出來」的民眾停止行動,最好的方法就是讓他們變得絕望、迷惘,當曾經所相信的一切與現實落差太大,同時又有危機風險,自然會有一撮人選擇沉默。面對沉默,有人首先會嘗試挑戰,此時,政府定必出盡全力打擊,以殺雞儆猴;其後沉默就如病毒一樣漫延,民眾不知道如何面對所在困境之時,有的只好轉移生活方向,只關心生計、專心「吃喝玩樂」,若有人不甘現狀又苦無對策,要不遠走他鄉,更甚者甚至選擇結束短短一生⋯⋯ 為方便管治,首先要讓民眾產生絕望 以上所說的就是現今香港狀況,同時,亦是政權所樂見的景象。中共一直很會打心理戰。把人推向絕望,然後下放一點點甜頭,讓民眾在痛苦中找到另一片喘息空間;又或是把民眾推向深淵後,以一個高高在上的勝利者姿態出現。成王敗寇,讓一部份人歸順於黨下,一邊削弱反對者聲勢,另一邊又能打進反對者內部,從「團結」走向「分化」、「撕裂」。 然而,中共畢竟非常了解法律也很會鑽法律漏洞,所以一方面中共經常以別國的法律漏洞達到滲透別國的行徑。同時,又擔心被人「反將一軍」,因此香港現在司法、行政、立法以及媒體都被完全統整的情況下,官方仍然要立「23條」,明顯就是以防一切因「法律漏洞」而產生的「變化」⋯⋯ 作者》張寧 香港青年,反送中後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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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17:30香港與世界的距離(二)梅西風波、Dior延期、香港的「新國際觀」足球明星梅西隨隊訪港但最後沒有上場,引發起一連串輿論風波。原來早以為事件已過,無須再提。然而,原來事件只不過是小小的預告,更多的意想不到情況還在後頭⋯⋯最近另一特區政府的國際活動接二連三出現各種意想不到的狀況與變卦。當問題持續發生,代表整個架構存在問題,一個「國際之都」在國際活動上多番鬧出國際笑話,代表早已與世界脫離。 特區政府上下一直說香港是國際之都,行政長官李家超一直強調「說好香港故事」、「Hello to Hong Kong」;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去年公佈的「財政預算案」中推出「Happy Hong Kong」計劃,預留 1 億港元(折合約 4 億新臺幣)舉辦盛事以吸引旅客到港旅遊。然而,踏進 2024 年短短兩個月不到的時間,「梅西風波」 、「Dior時裝展延期」,「Happy Hong Kong」頓變「Despair Hong Kong」。一次又一次的「甩轆」(大抵意思跟「踢到鐵板」差不多),相信事出必有因,不會是單純個別事件﹐以及無限上綱到「辱華」層面就能簡單圓場。 將話題無限上綱.將問題推諉他人,只會讓外人敬而遠之 梅西事件發酵至今,很多不同媒體都對其作出不少深入分析,因此不再多贅。反之,最值得深究的是港府的「財大氣粗」態度﹐因為這 一種處理事情的態度才是讓香港與國際距離愈走愈遠的關鍵。 港府既然要想大手大腳一番好好擦亮「香港招牌」,金錢以外選擇合作夥伴同樣重要。政府安排足球賽事為2024擦亮香港「第一炮」。為何不如以往一般,安排香港足球總會負責,而是由一家對舉辦大型活動,尤其運動項目上零經驗的公關公司負責? 政府到底是將其視為一個普通的商業活動?還是把其視為一個香港國際形象工程,背負整個香港未來一段日子命運的「回魂草」? 若是前者,何以會過度干預?在球隊訪港後,半帶「霸王硬上弓」地臨時加插多個走訪活動?食相如此狼狽,枉顧客人應有感受,難度就是一個「國際都會」應有的好客之道?若果只是一個商業活動,球員上場因傷未能出場,港府會如此「痛心疾首」,大打「辱華」牌,最後要梅西自拍短片「認錯」? 那一切如果是涉及政治考量的話,整個活動為何不安排足總、體育及文化事務局等相關單位從旁協助及監督?為何在活動以前一直營造出政府是活動主辦機構之一的感覺,當出狀況時,港府急忙解釋只是其中一名贊助商,並「澄清」足總等其相關機關並無牽涉在內? 特區政府「唯我獨尊」太久 以為世界以我為中心 很多人認為既然提供了「戲金」,梅西山場表演也是應份。既然說到錢,那我們就好好談一下商業。首先,合約上有沒有指明梅西的出場時間,以及必須行程。一旦合約定明好,港府一而再、再而三要求加插新行程以及活動,這是一種違反合約精神的「慣老闆」表現。 大抵若然是「錢作怪」,我相信一切自然好解決,但問題居然解決不掉,要不就是錢付得不夠;要不就是錢以外的問題。那個問題或許就是政府早已習慣專橫,認為所有不合理的要求都會被接受。若然被拒絕,就將其標籤為「反對派」,強逼他人就範。 當習慣對自己人民如此橫蠻就能把一切不合理要求都能實現的時候,面對外人,以為同樣方法都能讓對方「乖乖聽話」,以為可以將一切無理要求變得合理化。結果,當外人感到要求無理,拒絕配合甚至不合作﹐就會被分類成「辱華」。久而久之就會忘記何謂真正的好客之道,一個不懂好客之道的城市,如何能吸引遊客大駕光臨? 梅西不能出場 主辦單位竟意圖霸王硬上弓 當俱樂部早就向官方宣佈梅西不能出場,偏偏政府、主辦單位卻另製出場名單意圖強逼「球王出征」,結果奸計未能得逞,被完善的立法會、媒體、政府各部門與小粉紅集體出征。最後,將事件變得政治化,讓梅西要一如過往眾「辱華人士」般拍片道歉⋯⋯ 過去這一切只會發生在深圳河以北的中國境內,現在卻發生在所謂「國際之都」的香港。面對疫後經濟大衰退,出手變得小氣、待客之道又要再度指導,拒絕無理請求又變成「辱華」,當 Dior 看到梅西的遭遇時,選擇延期而非取消,已經是對香港最好的禮貌,最大的面子了。 作者》張寧 香港青年,反送中後來台。